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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2〕1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9-10 公开日期:2012-09-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评选,决定授予曾阳等351位同志“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关于表彰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人社(人事劳动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据《关于评选2012年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常教发〔2012〕13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差额评选、市教育局讨论、市人社局同意,决定授予曾阳等351位同志“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成绩。
  全市教育战线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向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学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 ○ 一 二 年 九 月 十 日

附件:常教发〔2012〕1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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