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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3〕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04-22 公开日期:2013-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参评对象、参评范围、参评分类、参评标准和方式、奖项设立、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常州市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教基〔2013〕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展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反映深受幼儿喜爱的自制玩教具成果,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下旬开展全市幼儿园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全市各幼儿园。
  二、参评范围、分类、标准和方式
  (一)参评范围
  由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自制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成品玩教具不在本次参评范围。
  下列作品不得参评: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相违背的作品。
  (5)在以往江苏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
  (二)参评分类
   自制玩教具作品按所应用的领域分类为:(1)运动类(YD),(2)科学类(KX),(3)结构类(JG),(4)语言类(YUY),(5)美工类(MG),(6)表演类(BY),(7)社会类(SH),(8)益智类(YZ),(9)音乐类(YY),(10)其它类(QT)。
  注: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三)参评标准
   评选标准参照《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标准》,见附件1。
  (四)参评方式
  1.各辖市(区)根据评选要求组织初评,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比赛。同时填写《参评作品汇总表》(式样如下,采用excel格式),提交纸质资料1份,电子稿1份,报送至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曲晓红。联系电话:86631105。  地址:新市路9号。

序号
作品
名称
类别
申报单位
申报者
备注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1
 
 
 
 
 
 
 
2
 
 
 
 
 
 
 
……
 
 
 
 
 
 
 
10
 
 
 
 
 
 
 

  2.参评数量分配:天宁、钟楼、新北区各选送10件;武进15件;金坛、溧阳各6件;戚区2件;市直属幼儿园3件。
  三、奖项设立
  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市级比赛结束后将公示评选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幼儿园自制玩教具评比活动由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牵头,市装勤中心承办,市教研室协办。各辖市(区)装备部门、基教部门要明确具体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根据全国(四年一赛)、全省(三年一赛)的情况,常州市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市级幼儿自制玩教具比赛,并将此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辖市(区)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幼儿园和广大幼儿教师积极参与。
  4.优化机制,提升质量。各辖市(区)要总结以往评选经验与不足,通过创新评选机制,确保玩教具的制作质量,提升教玩具的实践价值。
  5.市级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标准
     2.常州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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