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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6-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办〔2016〕4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6-09-18 公开日期:2016-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信访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各类法定途径的边界,引导群众信访投诉请求按照清单指引合理分流、依法处理、逐级反映,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交通运输领域信访问题,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常交办〔2016〕4号

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信访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各类法定途径的边界,引导群众信访投诉请求按照清单指引合理分流、依法处理、逐级反映,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交通运输领域信访问题,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0519—85682119。

    附件: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29日   

附件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类别

投诉请求事项

法定途径

法定依据

责任部门

咨询电话(热线)

备注

申诉求决类

1.涉及公路建设与管理

1.1公路建设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机械款问题

申诉

行政调解

仲裁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1.2公路建设施工损毁群众物产问题

 行政调解

仲裁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1.3公路损害赔偿纠纷问题

申诉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1.4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争议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1.5治理超限超载等公路执法行为的合理性、适当性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行政复议

法规处

85682126


1.6公路行政许可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路处

81661711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2.涉及道路运输经营与管理问题

2.1客运班线线路、班次和运价调整问题

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运管处

85578642


2.2客运从业人员、出租车经营者与公司之间关于产权、合同、收费、公司管理、班次安排等产生的问题

申诉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运管处

85578642


2.3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经营、普货、危险品、站场、人员资质准入类许可等)的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运管处

85578642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2.4擅自或超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货运站场、道路运输等相关业务被处罚的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运管处

85578642


行政复议

法规处

85682126


3.涉及水运管理问题

3.1涉及水路运输及辅助业许可投诉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

运管处

85578642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3.2过闸收费争议问题

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航道处

89607778


3.3对航道部门行政许可争议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航道处

89607778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3.4对航道部门行政处罚争议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航道处

89607778


行政复议

法规处

85682126


3.5涉及港口业务的许可(港口海岸线许可、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审批等)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港口处

85682125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4.涉及水上安全管理问题

4.1水上搜救问题

申诉

行政调解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地方海事局

89607802


4.2涉及海事许可业务(船员资格许可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等)投诉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地方海事局

89607802


行政复议

行政服务处

81680601


4.3海事行政处罚或调查引发的侵犯当事人权利问题

申诉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地方海事局

89607802


行政复议

法规处

85682126


4.4因水上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问题

申诉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地方海事局

89607802


揭发控告类

1.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公路处

运管处

航道处

地方海事局

质监站

工程处

港口处

81661711

85578642

89607778

89607802

89612728

85682121

85682125


2.检举交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行政监察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纪委监察室

85682112


3.检举交通运输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规

纪律检查举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信息公开类

1.申请信息公开

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

85682150


2.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的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意见

建议

及其

他类

对交通运输系统及其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对依法应当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除外)

信访

(1)《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2)《江苏省信访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办公室

8568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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