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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市容安全维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1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7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1-30 公开日期:2018-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实施2018年市容安全维护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市容安全维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174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2018年市容安全维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城管〔2018〕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及基础设施配套,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景观,原则同意你局实施2018年市容安全维护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对钟楼区和天宁区建筑外挂进行安全巡查及专业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外挂、35个大型户外广告设施、200个冗余竖式标牌进行整改拆除,同时整治出新陈旧店招6374平方米,配套实施1700米空调室外机遮档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72万元,其中工程费419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预备费1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0-78-01-37091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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