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市人社局在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主线,全面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正,确保了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完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B类)事项向科技局的划转,推进列入市“一网通办”改革范围的8个事项实现网上办、5个事项实现移动办、4个事项实现自助办、3个事项实现异地办、1个事项实现套餐办、28个事项实现就近办,为基层统一服务标准梳理一套办事指南。推进列入省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范围的10个事项实现“高频事项一证(照)通办”、5个事项实现移动办。推进“长三角业务通办”范围内事项的全程网办和APP无感漫游对接、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扩展等工作。完成“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优化22项。省清单内列入考核的事项,实现在线提供率达90.5%。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除对列入范围的1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11项人事考试报名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之外,增加1项劳动关系服务事项作为试点事项。
二、切实提高制度管理水平
征集并编制《市人社局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按照我局“两个一律”规定,全年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局规范性文件2件,合法性审查各类行政合同30余份,处理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90余件,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8件。编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19版)10000本,发放至市重点部门及辖市(区)部分企业单位,进一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普及和宣传。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针对市本级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续聘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加强局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法治工作30余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5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6条,发布政策解读14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目录及其数据13条。
四、有力实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完成执法人员执法证年检换证72人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件。向社会集中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9家,同比上升26.09%;将10家拖欠工资严重的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全面落实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456户。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向联动投诉举报平台录入信息2649条,平台案件按期运行率100%,按期结案率100%。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2件,同比增加40%,已按期结案40件。已结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案件26件。对辖市区的不规范、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纠错,作出撤销决定的案件3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组织召开专项案件协调5次。通过居中协调,由申请人自撤申请案件11件,占案件总数的26%,同比提高15%。全年共处理行政被复议案件7件,同比减少73%。支持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同比减少59%。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有序运转,形成了以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为主,调研员出庭应诉为辅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位居市级机关前列的背景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93%。
六、着重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建立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12333咨询服务实现全市范围一号通,全年咨询服务超过240万人次,人工服务接通率53.5%,满意度99.8%,综合服务质量位居全省第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对在政风热线、网络发言人、社交网络论坛、市长信箱等平台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及时予以回应和解决。
七、规范建立定期学法制度
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党课、“道德讲堂”以及“金牛讲坛”四类平台来保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常态化。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两部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法治培训在局系统业务培训中的比重提升,在制定、执行各类培训计划和方案时,均要求加入法律法规的课程和内容。全年规模化举办了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市级及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业务骨干等58人参加了法治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全年邀请市级复议机关、司法机关部分专家开展行政争议疑难案件研讨,尤其是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和劳动监察类案件的办理难点,加强行政和司法的有效衔接。
八、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组织全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举办“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人员送温暖,深入校园宣传“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险政策进工地活动,开展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大培训”活动15场,为94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诊断服务,打造“千家万户”社会保险保普法品牌。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在《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设《举案说法》专栏,长效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在常州人社微信矩阵开设微讲堂、政策解读等,通过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人社政策法规知识。
九、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
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人社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普遍开展法治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将法治工作与人社条线工作研究相结合,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多样性的人社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参加市法治建设亮点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中展示特色、树立品牌、打开影响,荣获市2018-2019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优秀组织奖”。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人社课题研究,全年推出多个重量级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重点报道宣传,成为展示人社事业发展成果的有力载体。专门研究设立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并纳入局系统年度对处室(单位)和辖市区人社部门的综合考核,实现对全市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态的考核全覆盖。
工作开展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与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三是基层人社部门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开展局党组中心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同时借助书籍、报刊、网络、微信等途径,不断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法效果,实现人社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精品化、品牌化,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行政问责等制度,用制度保障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主动运用法治手段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强化学法成果考评,切实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激励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带动形成良好的人社法治环境。二是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成效。对照《纲要》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时序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印的精神抓好落实,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人社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见一次面办理、90%以上的省清单事项提供在线办理、试点人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或取消证明办理,推动人社政务服务进一门、汇一网、高效办,群众办事更便利、营商环境更优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听证论证、后评估等操作规则,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决策水平。一以贯之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报备、清理、后评估等动态管理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创建。大力弘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的常州人社精神,认真学习借鉴法治先进部门、地区的经验做法,高层次定位,高标准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在全省有影响、全市有地位的具有人社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充分借助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力量,积极组织推进全市性品牌项目创建工作,在人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法治课题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力争通过品牌创建,营造创新实践的良好氛围,开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新局面。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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