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我局收到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补充核查技术报告》和武进区环保局《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报告》后,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51号)要求,组织对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环保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1.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依法领取了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并能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3.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够安全处置,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
4.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5.2010年以来,该公司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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