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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党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12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7-11 公开日期:2014-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市级党校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2〕2号)的有关要求,提升你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校实施智慧党校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党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委党校:

    你校报来的《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关于报批“智慧党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校发〔2014〕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市级党校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2〕2号)的有关要求,提升你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校实施智慧党校项目。

    二、该项目通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体化信息管理业务平台,实现校(院)各项管理工作的信息资源数字化、协同工作流程化和决策支持智能化,不断提高全校整体协同能力和工作效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网络中心机房;校务、学员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校园一卡通系统等建设。

    1、网络中心机房。包括机房装修和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等。

    2、校务、学员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包括教务管理系统、学员管理系统等建设。

    3、校园一卡通系统。包括客房管理、门禁管理、教室管理等一卡通系统建设和集成。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05〕216号)和《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常信办〔2006〕14号)的要求,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核确认。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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