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农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文件要求,省农委决定开展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对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综合排名,检查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中国农技推广标识”、“江苏农技推广标识”、“农民致富我服务,农民维权我帮助”标语等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具体督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照《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苏农财〔2016〕27号)、农业部项目延伸绩效管理办法、《2016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科技入户)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苏农财〔2016〕18号)、《江苏省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示范中心认定暂行办法》、《江苏省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示范站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附件1)要求。
二、督查方式
根据省农委要求,督查采取县县间交叉式督查的方式,由我市各相关县区之间进行交叉式督查,主要采取查阅台账、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具体的交叉督查为:金坛区督查溧阳市,溧阳市督查武进区,武进区督查新北区,新北区督查金坛区。市农委组织各辖市区督查情况汇总。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辖市、区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总结及自评报告,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将自评互评打分表(辖市、区农业部门盖章)提交给常州市农委科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稿。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