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0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8-26 公开日期:2016-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太湖水域环境保护,改善湖体水质,防控湖泛灾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101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武发改〔2016〕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太湖水域环境保护,改善湖体水质,防控湖泛灾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常州市竺山湖应急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江苏武进太湖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竺山湖太湖湾旅游度假区区域,总清淤面积1114200平方米,清淤量334300立方米,其中:A区西起百渎港,沿太湖路往东延伸1600米,往南至岸线以南350米区域,清淤面积530600平方米,清淤量159200立方米;B区为雅浦港河口以西1500米,环太湖路以南400米区域,清淤面积583600平方米,清淤方量17510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渠)道土石方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400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