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菜篮子”惠民平价店春节期间再优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3-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3〕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3-01-11 公开日期:2023-0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菜篮子”惠民平价店春节期间再优惠活动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菜篮子”惠民平价店春节期间再优惠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菜篮子”惠民平价店:

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发挥“菜篮子”惠民平价店(以下简称平价店)“稳价惠民、应急调控”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平价店再优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21日,共10天。

二、活动范围:全市挂牌并正常运行的平价店。

三、优惠内容:增加平价蔬菜数量,调整平价品种目录。平价蔬菜品种数量由现行每天不少于5个增加至不少于8个。平价品种目录调整为:青菜(任选一种青菜品种)、大白菜、土豆、西红杮、莴苣、韭菜、白萝卜(长)、包菜(圆)。

蔬菜类优惠幅度、米肉蛋类平价品种和优惠幅度仍执行现行规定,即:蔬菜类优惠幅度为30%及以上;米肉蛋类品种目录为苏北粳米、去骨后腿肉、肋条肉(五花肉)、鸡蛋,优惠幅度为10%及以上。

四、相关要求

1.各平价店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活动的落实工作,确保每天作为平价销售的品种在正常情况下不断档、不脱销,并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2.鼓励各平价店在规定的优惠举措外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优惠让利活动,积极组织货源,加大投放力度,提升我市平价店影响力。

3.活动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平价店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要认真组织全市平价店巡查人员加大活动期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