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高端管线管智能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2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16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11-17 公开日期:2020-1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高端管线管智能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高端管线管智能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坛发改字〔2020〕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后,综合能耗不高于8323.01吨标煤/年(当量值)、11249.21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62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846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05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76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年用水量不超过6.69万吨。

三、该项目产品为油套管和管线管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等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热处理、精整加工等,主要耗能工序为淬火加热和回火加热,主要用能设备为淬火炉和回火炉。项目将采取光伏发电等节能措施,选用的变压器为一级能效设备。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5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2、进一步对淬火、回火等工序采取余热利用,减少能源消耗。

请你局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总量15%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编码:2019-320458-41-03-54814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