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办:
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力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服务市场发展、促进市场规范、推动服务与监管融合的有效载体。多年来,创建活动在树立行业示范典型,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诚信市场(含集市,下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评选活动为抓手深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
(一)开展文明诚信宣传教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宣传诚信理念,普及文明诚信知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选树文明诚信典型,集中展示创建工作成果,引导各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不断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市场信用建设是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的基础。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支持、帮助市场开办者确立信用管理理念,完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对各类市场开展信用评定,实施分类监管,激励市场重视和强化信用建设,引导市场加强信用资产积累,提升市场信誉度和美誉度。各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信用征集、信用评定、信用公示、信用披露与反馈、信用奖惩、信用复核与调整等信用管理基本制度,通过场内经营者个体信用水平的提高,实现市场整体信用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市场日常管理。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各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物业管理、商品质量、经营行为、卫生秩序、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入场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并定期开展检查,制止违法违规和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断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丰富拓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文明办要注重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推动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由城市市场向农村集市延伸,探索出符合农村集市特点的创建形式和内容,有效提升农村集市文明诚信水平。要指导市场开办者突出行业特色,丰富创建内容,开展“诚信经营户”、“放心摊位”等创建,全面推动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实效。
二、2015-2016年度文明诚信市场评选推荐条件、名额及程序
(一)推荐条件
凡常州市范围内积极参与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符合《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工商〔2010〕221号)中的创建标准、条件的,均可作为2015-2016年度文明诚信市场推荐对象。已获评文明诚信市场称号的,不再同级推荐。
(二)推荐名额
各辖市(区)根据市场数量和创建工作情况推荐1-2名“常州市文明诚信市场”;各辖市(区)在辖区内所有市级文明诚信市场中择优推荐“江苏省文明诚信市场”,市工商局将会同市文明办实地考察后,从优选取1-2名上报省工商局。
(三)推荐程序
1、自评申报。市场开办者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对照《创建文明诚信市场(集市)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各辖市(区)文明办和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创建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测评推荐。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对象组织审核、测评,6月15日前上报“江苏省文明诚信市场”申报表、6月30日前上报“常州市文明诚信市场”申报表至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各地在审核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将考察结果进行公示。
3、考核认定。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将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组织实地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材料造假、瞒报漏报以及严重失信记录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资格。
三、做好评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推动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加强与城管、卫计、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以文明办指导、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评选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有力有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广泛动员、发动,引导更多市场(集市)对照标准、积极申报。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认真遴选,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把弘扬诚信文化、学习宣传文明诚信典型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15-2016年度江苏省文明诚信市场(集市)申报表
2.2015-2016年度常州市文明诚信市场(集市)申报表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附件1
2015-2016年度江苏省文明诚信市场(集市)申报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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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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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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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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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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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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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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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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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照经营户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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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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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万元; 2015年 万元; 2016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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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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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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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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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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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市场获得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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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年受到县(市、区)以上各类
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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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工
作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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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工
作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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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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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县市场监管
局或工商局) 盖章(县文明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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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文明诚信市场
创建办公室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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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市工商局) 盖章(市文明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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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诚信市场
创建办公室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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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省工商局) 盖章(省文明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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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2016年度常州市文明诚信市场(集市)申报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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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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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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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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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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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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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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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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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照经营户数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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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成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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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万元; 2015年 万元; 2016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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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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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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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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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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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市场获得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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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年受到县(市、区)以上各类
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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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工
作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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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工
作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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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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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县市场监管
局或工商局) 盖章(县文明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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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文明诚信市场
创建办公室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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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市工商局) 盖章(市文明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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