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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06-23 公开日期:2022-06-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相关公告,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已将户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我市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人员,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期间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三楼A31司法局综合业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至2022年8月底,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及时补办,可提供临时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审验扫描后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请严格执行常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常州市外来(返)常人员可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各地防控政策”了解常州市具体防疫管理措施。

    进入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须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均无异常方可进入。请全程自觉正确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19-86636821、85588251。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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