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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钟楼区新建三级医院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4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3-13 公开日期:2014-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钟楼区新建三级医院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常州市卫生局:

    你局上报的《常州市钟楼区新建三级医院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年综合能耗应控制在3293.75吨标煤(当量值)以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32.94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91.18千瓦时/平方米,年用水量不超过16.81万立方米。

    三、该项目在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方面均采取了相应的节能措施,选用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自动控制空调系统,节能型灯具、高效节能水泵、智能控制直流变频电梯等,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与燃气公司衔接,建议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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