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现就我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建筑业企业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1.经核查,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注册的近227家企业(见附件1)虽已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至今尚未将系统中企业资质等基本信息进行更新,请上述企业于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企业资质等信息的更新审核工作。
2.尚未换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115家施工企业不能再承接工程。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企业进行资质、注册建造师等信息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信息不一致,且尚未更新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更新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更新。
4.2016年7月30日起,市建管部门将对未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进行资质等信息更新的企业实施封存,并将按照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办法进行信用扣分,作为不良行为计入信用档案。
附件:1-2下载
1.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尚未进行信息更新的施工企业
2.尚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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