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年度价格调控工作的督查总结,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根据《关于江苏省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价调控联〔2020〕1号)要求,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关于常州市2020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常价联〔2020〕8号),总结本地区、本单位2020年以来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包括牵头项目和配合项目,年度数据如无准确数,可先报预计数),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米袋子”、“菜篮子”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保供稳价的特色亮点工作及成效,围绕“十四五”规划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2021年相关工作思路和举措,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月10日(周三)下班前,报送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常州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吴丹,电话:85683222,传真:85681075,电子邮箱:490846237@qq.com。
常州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