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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3-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放消创办〔2013〕1 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3-09-23 公开日期:2013-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放消创办〔2013〕1 号

各辖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要以贯彻5月14日全省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以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75号,以下简称《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为主线,进一步建立完善放心消费创建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扩面提质、市场监管和维权保障等工作,为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更好地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服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深入落实《意见》

    1.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意见》。去年10月省政府批准下发的《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全省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是指导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辖市、区和市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意见》的细化与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创建工作深化发展的具体指导意见和配套措施,强化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确保《意见》的全面贯彻实施和各项创建任务的有效落实。

    2.完善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坚持和强化政府主导的工作原则,及时调整和充实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再动员。要进一步整合创建资源,加强实践创新,不断巩固发展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保持创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切实发挥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四个纳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效化建设水平。各辖市、区要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发展。

    3.“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力争在“点”上突破,抓企业创建树形象,进一步发挥企业创建主体作用;力争在“线”上延伸,抓行业自律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创建引领作用;力争在“面”上拓展,抓区域创建提内涵,进一步提高区域创建整体水平,努力形成“企业有形象”、“行业有特色”、“区域全覆盖”的创建工作新格局,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1.整合宣教资源。围绕普及放心消费创建理念、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提升创建活动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各辖市、区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优势,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文化和广告传媒以及参创企业、行业等主体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和网络,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及消费教育引导力度,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活动,深化放心消费教育基地、道德讲堂、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认同感。

    2.创新宣教载体。利用动漫、宣传长廊、LED电子屏、数字电视、微博等新兴媒体和载体发布放心消费创建温馨提示语,积极开通放心消费创建宣传网站。组织放心消费义务监督员、宣讲团、志愿者服务队,大力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增强教育效果。印发放心消费创建知识读本,采取各种形式,突出抓好青少年(中小学生)、社区居民、老年人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消费教育工作。

    3.明确宣教导向。针对消费领域曝露出的问题,各辖市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舆情研判、隐患排查、新闻发布、消费警示和媒体监督等工作机制。正确运用舆论导向,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与矛盾,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和谐与社会稳定。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突出获省、市表彰先进示范行业、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展示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的风采,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围绕发展大局,提升创建质量

    1.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要按照全省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狠抓推进落实。各地要认真抓好自主创新和知名品牌的培育打造,把自主创新能力强、与消费密切相关、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品牌,且成效显著的规模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年内对列入培育名录的品牌企业,及时加强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培育档案和信用记录,并制定年度培育方案,确保创建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要把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作为提升创建活动品牌集聚效应和百姓感知度的重要载体,在巩固以往各类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加强优化整合和部门联动配合,大力推进放心消费一条街(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的经营诚信度。要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加大帮扶力度,今年将开展2013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评定工作,在全市评选出200家市级先进单位,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参创面,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确保“百千万工程”各项创建任务有效落到实处。

    2.扎实推进创建惠民办实事工程。各辖市、区及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从衣、食、住、行等基本民生需求,从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消费难点热点入手,大力实施食品消费放心工程、价格消费放心工程、品牌消费放心工程、服务消费放心工程等系列工程,加大“放心粮油”、“放心食盐”、“放心肉”、“放心药品”、“放心旅游”、“放心农资”等创建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金融、保险、电信、快递、网购和储值消费等新兴服务业,以及餐饮、旅游、家装、汽修、日用品等与百姓生活和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让放心消费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今年在全市将开展“创建放心消费惠及百姓民生”惠民实事征集活动,充分展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行各业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创新做法和惠民成果。

    四、强化市场监管,健全维权机制

    1.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要围绕民生热点领域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产品质量监测,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等,扩大检测范围和抽查批次,加强跟踪监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密监管网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消费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价格、计量、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切实维护群众消费权益。

    2.着力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各地要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健全和完善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努力实现一般性消费纠纷投诉处理不出企业门店,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70%以上,切实控制和努力降低重大消费纠纷特别是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各地要切实提高解决消费纠纷的效率和质量,继续确保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满意率稳定在90%以上的目标。

    3.努力探索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58”等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为主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平台作用,加强与12345等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的联动协作,切实扩大和畅通消费诉求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开展维权。同时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基层调解员队伍和维权律师团组织,力争实现城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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