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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兴东路(东方东路-龙锦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9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1-13 公开日期:2015-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项目建设主体。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潞横路至龙锦路段实施主体由市铁路建设处调整为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兴东路(东方东路-龙锦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兴东路(潞横路~龙锦路)工程建设单位的请示》(武发改〔2015〕020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行服〔2014〕53号和常发改行服〔2014〕75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体。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潞横路至龙锦路段实施主体由市铁路建设处调整为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未实施部分为潞横路至龙锦路段,北起龙锦路,南至潞横路,全长1197米,调整由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三、概算总投资。兴东路(潞横路~龙锦路)段概算总投资19154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2340万元,建安工程投资3988万元,其它费用821万元,基本预备费29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6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东方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污水、给水、燃气、通信等管线工程投资546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其它事项按常发改行服〔2014〕53号和常发改行服〔2014〕75号文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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