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6年,我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大局。现按照有关规定,将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体育依法行政有序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系统行政效能的基础工作来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体育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依法行政纳入局重点工作内容。在以朱笑冰局长为组长,魏继斌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内容和方式。同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制度。年初,根据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选派干部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到溧阳开展廉洁修身主题教育活动,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永远在路上》等,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牢记廉洁从政从业准则,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
一方面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市体育局专门编制印发《常州市体育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和《体育政策法规汇编》;另一方面拟定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经过制定计划、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办公会议讨论、局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体育行政行为逐步规范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为更好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市体育局党组严格按照《市体育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中明确的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议事决策的范围、决议的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议事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可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集体会审,保证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重要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政策、重点矛盾纠纷等提供法律帮助。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加强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根据评议考核结果依法给予奖惩。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现保留持有行政执法证并在执法岗位的人员2名。今年,我局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市区游泳馆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加大体育场馆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深化体育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量化细化体育工作检查、案件查处、行政管理等工作。通过整治,群众呼声较高的问题得以有效控制。在高危体育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市民健康负责的理念,严把安全质量关,主动指导场馆单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今年共有13家场馆单位通过审批。
(三)强化突发事件应对
紧密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预防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做好重大赛事期间的安全工作,举办的2016年波力杯中国羽毛球大师赛、2016常州武进西太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全国女子排球职业联赛江苏中天钢铁女子排球俱乐部主场比赛、CBA联赛江苏同曦篮球俱乐部主场比赛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均未出现任何事故。
三、推进简政放权,体育行政权力有效行使
为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我局在2016年度积极开展体育领域改革创新,逐步加大体育体领域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力度。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目前,我局已将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权力下放至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同时,对照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拟将12项行政处罚类权力事项移交至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经与市编办、法制办、文广新局等部门协商一致,目前该项目已由市法制部门上报审批。
四、实施政务公开,体育行政权力主动接受监督
(一)依法公开政务信息
认真制定《市体育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分开制作,统一审核,统一发布”的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地在中国常州网和常州体育信息网公开机构组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政务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三合一平台”运行
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市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一步清理和调整了市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外正式发布,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承诺时限及各办事环节,体育行政行为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近年来,我局通过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效能,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常州市体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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