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根据《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特制定《常州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试行)
为顺利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根据《常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人的方案、人员、业绩、装备、信用、价格等部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中标人。根据勘察设计方案招标和勘察设计团队招标等不同类型以及勘察招标、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等不同类别,各部分在总分中所占比例分别按如下表格确定:
1.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的
|
方案所占比例范围
|
人员所占比例范围
|
业绩所占比例范围
|
装备所占比例范围
|
信用所占比例范围
|
价格所占比例范围
|
勘察招标
|
40-70%
|
5-10%
|
5-10%
|
5-10%
|
10-20%
|
5-10%
|
方案设计招标
|
60-80%
|
5-10%
|
5-10%
|
0%
|
5-10%
|
5-10%
|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
50-75%
|
5-10%
|
5-10%
|
0%
|
10-20%
|
5-10%
|
2.采用勘察设计团队招标的
|
方案所占比例范围
|
人员所占比例范围
|
业绩所占比例范围
|
装备所占比例范围
|
信用所占比例范围
|
价格所占比例范围
|
勘察招标
|
≦10%
|
20-30%
|
20-30%
|
10-20%
|
10-20%
|
10-30%
|
施工图设计招标
|
≦10%
|
20-30%
|
30-40%
|
0%
|
10-20%
|
10-30%
|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
|
≦20%
|
20-30%
|
30-40%
|
0%
|
10-20%
|
10-30%
|
二、方案指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方案设计招标、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一般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技术复杂的勘察招标也可以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招标的设计方案、勘察招标的勘察纲要等。勘察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一般采用勘察设计团队招标,技术简单的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也可以采用勘察设计团队招标。采用勘察设计团队招标的,投标人不提供技术方案或仅提供简单的技术方案,如设计招标的设计构思、勘察招标的勘察方案等。
采用勘察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可以在技术方案评审时要求投标人现场答辩,若设置答辩环节,文件占本项的75-85%,答辩占本项的15-25%。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制定评分细则,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分别得本项的90-100%、80-90%、70-80%、60-70%,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
三、人员指投标人拟配备的勘察设计团队人员情况。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专业配备要求对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提出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基本要求。不满足基本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高于基本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分细则设置具体的得分条款,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
1.高于基本要求指拟配备的勘察设计人员超过基本要求的人员数量、职称等级要求等。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注册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注册证书。
(2)非注册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3)军队、高校或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身份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其他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四、业绩指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招标人应当在评分细则设置具体的得分条款,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
(1)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与招标项目的类别一致,其中建筑行业设计和市政行业设计可以进一步细分类别:
①建筑行业设计按设计阶段分主体工程和专项工程(装饰、智能化、幕墙、轻型钢结构、消防等),按建筑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及其他建筑等,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居住建筑分为别墅、公寓、普通住宅、集体宿舍等,公共建筑分为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②市政行业设计分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等类别。若项目包含多个类别,应采用立项文件确定的主要类别。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等级,勘察项目采用《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中“甲级、乙级、丙级”,设计项目采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大型、中型、小型”等。
(3)类似业绩也可以参照招标项目制定量化指标,如造价、面积、层数、高度、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
(4)类似业绩须经过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或施工图审查,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三个以上业绩的,须提供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明已完成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五、装备仅用于勘察招标评标,指投标人拟配备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情况。技术装备应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的基本要求。不满足基本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高于基本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分细则设置具体的得分条款,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的室内实验室与项目所在地距离设置具体的得分条款。投标人须提供设备清单和发票、固定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信用部分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常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信用考核得分。“常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核管理系统”正式使用前,应根据投标人的综合荣誉、科技创新、获奖项目和质量情况四个分项进行评分。招标人应当在评分细则设置具体的得分条款,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
1.综合荣誉指投标人近五年获得国家、省、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诚信或质量方面的表彰,如获得国家、省勘察设计协会“诚信单位”或“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等。
2.科技创新指投标人近五年获得国家、省、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表彰、主(参)编并发布国家、省级标准、图集,且与招标项目的类别一致的。
3.获奖项目指投标人近五年获得国家、省、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优秀勘察设计表彰,且与招标项目的类别一致的。
4.质量情况指投标人近五年在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被通报的有关质量情况。本项有加分项和扣分项,加分项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加满本项为止。扣分项由投标人或投标人的竞争人提供材料,扣满本项为止。
七、价格部分以投标人报价的平均数为基准分,每高于1%扣1分,低于1%扣0. 5分。投标人报价不到平均数的50%的,应剔除该报价并重新计算平均数。
八、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评标活动,溧阳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