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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57417/2020-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退役军人政维【2020】1号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2020-04-01 公开日期:2020-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常退役军人政维【2020】1号

各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苏退役军人政维〔2020〕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发现培育一批具有常州特色的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依法建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单位)中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和意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指导推动企业、单位团结带领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向上、保持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以创建优秀“退役军人之家”为切入点,不断增强企业、单位责任担当,履行社会义务,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打造多位一体的“退役军人之家”平台,引领退役军人尽快实现角色转换,成功实现事业转型,努力为常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范围和条件

创建省级优秀“退役军人之家”需符合苏退役军人政维〔2020〕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全市依法建立的企业、单位均可参加市级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退役军人、工会组织体系健全、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接收安置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一定人数的企业单位,可优先推荐。

三、内容和标准

(一)有党建引领,政治意识强。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管理,具有良好信誉,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和记录。充分利用党建成果引领带动“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广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觉悟。

(二)有社会担当,办法举措实。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帮扶、慈善援助等公益活动。积极发挥企业、单位自身的特点优势,通过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提供专属服务等实际举措,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服务保障。

(三)有军旅特色,氛围气息浓。营造“尊崇军人,优待军属”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设立荣誉墙、文化长廊、主题活动室等场所,开展重温军营生活、革命传统教育、军事拓展训练等活动,充分展示退役军人精神风采,激发再立新功的不竭动力。

(四)有家的温暖,服务保障好。以“退役军人之家”为纽带,在落实政策待遇、提高技能本领、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多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组织的温暖和社会的尊重。

(五)有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优。健全组织体系,配强工作力量,形成长效机制,保证“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有人抓、有人管,在组织领导、场所设置、经费投入和时间安排等方面有保障。

四、方法和步骤

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按照企业、单位自主申报,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遴选推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评选命名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筹划(3月下旬-4月上旬)。各辖市、区认真制定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排出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4月中旬-5月中旬)。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层层宣传发动,扩大覆盖面。对属地企业、单位进行摸排,上门宣传发动,主动搞好服务,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支持率和参与度。

(三)遴选推荐(5月下旬-6月上旬)。辖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总工会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综合比较,通过好中先优、优中选强,遴选出申报推荐对象,并提出推荐意见。原则上每个辖市、区申报推荐省级和市级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均不少于2家。

(四)跟进指导(6月中旬-10月)。按照建一个成一个、建一个带一片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单位面对面指导,从方案制定、场地选择、内容设置、活动安排、服务保障和台账管理等进行具体帮带,帮助解决“退役军人之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命名授牌(1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成评审组,对辖市、区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议,评选出拟命名为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的企业、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举行命名授牌仪式。

(六)总结宣传(12月)。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事迹,总结经验做法,搞好建设成果转化。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创建落实。充分认识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今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头戏”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筹划落实,指导企业、单位做好“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确保创建质量。各辖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活动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要认真做好审查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真正把拥护党的领导、事迹真实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选出来。

(三)形成机制,发挥创建作用。建立健全我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创建长效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工会组织要加强整体统筹,协调一致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与企业、单位的联系督导机制,在硬件设施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建设质量,推进“退役军人之家”健康发展。加强成果运用,通过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事迹,带动更多企业、单位支持退役军人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各辖市、区请在5月5日前将江苏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荐对象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企业、单位申报材料逐个装订)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处;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荐对象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请在6月10日前报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处联系人:褚峰,联系电话:0519-88583609,18912309889。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联系人:王一博,联系电话:0519-88109348,15961110218。

附件:1. 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推荐表

2. 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材料纲目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

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推荐表


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职工

人数





工会现有成员

数(占比)





退役军人

人数(占比)





“退役军人之家”

特色做法

和先进事迹

















企业(单位)曾经获得的表彰奖励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工会推荐申报意见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总工会

综合评定意见











附件2

 

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材料纲目

 

申报材料由封面、主体内容和附件三个部分组成。

一、申报材料封面

封面标题:常州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单位):(规范全称)

推荐时间:×年×月×日

二、申报材料主体内容

1. 申报推荐表,简要介绍基本情况。

2. 重点介绍申报企业、单位“退役军人之家”的特色做法、先进事迹和社会反响等。

三、申报材料附件

申报企业、单位情况证明材料、获得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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