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21年第三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2-19 公开日期:2021-0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三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1年第三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我市存在一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人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同时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清单

 

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注销的实习期准驾车型

袁桂元

320401547093

B2

李湾

320402365932

C1

张海祥

320482306856

C1

赖永琪

320481341638

D

张磊

320482306983

A2

赵乾龙

320402316209

A2

贺长伟

320482309155

C1

王飞辉

320482304815

C2

贾宾

320402312050

C1

毛双庚

320482251761

D

周龙成

320401500875

E

颜田庆

320481212347

C1

贾亚飞

320482301747

D

乔印村

320401495613

E

夏红莲

320400316252

D

黄建光

320400421743

E

徐锦程

320401216425

D

王亚青

320402334613

D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