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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3〕111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3-05-27 公开日期:2013-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建〔2013〕111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和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分别于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8日至6月20日进行。为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排除建筑施工对考试的影响,确保高、中考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备考及考试时间安排

    1.备考时间

    普通高校备考时间:6月1日至6月6日;

    高级中等学校备考时间:6月10日至6月17日。

    2.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

    市区设8个考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第五中学、常州市田家炳中学、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6月18日至6月20日。

    市区、新北区共设23个考点(详见附表)。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高、中考点按当地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间规定

    为了给全市高考和中考学生营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高考和中考备考期间,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7日全市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6点。

    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6月18日至6月20日各考点周边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好“两考”期间禁噪工作,加强领导,加强对中、高、中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2.迅速组织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布置落实,明确责任人。对各考点周围工地的责任人、联系电话,以及企业主管负责人,请各单位于6月3日前报市建筑业安监站。施工工地如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3.统筹安排施工。各建设单位在高、中考期间,要合理安排施工,不盲目追求进度。各施工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高、中考的服务保障工作,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提前做好施工计划,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4.加强监督管理。高(中)考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一方面要在考试期间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派专人盯在考场附近的现场,不允许出现因施工扰乱高考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环保、城管部门在考试期间对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和曝光。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做好组织、监管等相关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早作宣传、统筹安排、齐心协力,为确保高(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2013年高考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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