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1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3〕1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10-10 公开日期:2013-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2013年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市区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现就开展2013年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自愿自主,适需务实。
    二、基本条件
    1.申请参加分等定级评估的非学历教育机构,首次申报,办学时间需满两年;提档升级的单位,需取得C级以上等级满一年。
    2.申请参加品牌项目评估的非学历教育机构,须取得A级等级满一年。
    以上时间界限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金坛、溧阳、武进三地的培训机构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区(不含武进区)各非学历教育机构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四、评估时间
    2013年12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见附件3)及《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4),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将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分等定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1)及其附件、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申报书(见附件2)各一份,于2013年10月20日前报送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电子稿同时发送)。
    联系人:丁皓,联系电话:85681357,电子邮箱:jyjdh@czedu.gov.cn

    附件:1.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报告书
          2.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申报书
          3.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
          4. 常州市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