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0〕99号)、《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1中央农业转移支付政策配套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农计〔2021〕1号)及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现拟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2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50)、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32080037@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 邮编:213022
附表:2021年度中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拟下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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