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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7〕2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01-18 公开日期:2017-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仲裁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报送常州市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仲办〔2016〕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行政复议和仲裁为民服务中心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劳动中路21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管道等工程。

1、道路工程。包括地块北侧道路、东侧院内场地及东侧院门外道路,整修改造道路、场地面积3140平方米,打通西侧进出通道。

2、管道工程。雨水管,DN200~DN600,总长772米,采用球墨铸铁管;污水管,DN200~DN300,总长460米,采用球墨铸铁管;给水管,DN50~DN100,总长249米,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PPR管。配套实施雨水口69只、雨水井27座、污水井27座、隔油池1座。

3、其它工程。改造原有车库建筑面积282.8平方米,锅炉房出新1座。

同步实施围墙、院内绿化、强弱电管线、空调等配套工程。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

四、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地块专用道路;路面结构设计轴载为BZZ-100;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砼场地;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管线等其他专业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3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7.5万元,其它费用53.6万元,基本预备费25.6万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6-320400-94-01-31355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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