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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1-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1〕32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1-02-26 公开日期:2021-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举办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1〕32号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各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文艺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促进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送和参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坚持正确导向,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热情与活力,生产优秀文化产品,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二、项目设置

设音乐、舞蹈、戏剧(含小戏、小品)、曲艺和美术(含书法)5个艺术门类。

三、奖项设置

每个艺术门类奖项设有金、银、铜奖(各艺术门类作品的评奖数量,根据参赛作品门类的数量和质量予以分配),经终评产生获奖作品,颁发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获奖证书。优秀获奖作品将优先选送参加明年第十五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

四、参评要求

(一)评奖对象

本市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爱好者或群众文艺团队(含全市中小学教师及学生)创作表演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美术类作品。下列作品不列入本届大赛评奖范围:

1.设区市以上专业文艺院团人员、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

2.已获得市级以上宣传文化艺术政府奖的作品;

3.作品著作权存在异议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应是2020年以来的新创作品,或者2020年以前创作但未参加过全国、省、市级宣传文化系统比赛评奖,经加工修改确定具备相当艺术水平的作品。

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美术画种为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丙烯,国画规格在4尺(138*69cm)整张以内,横竖不限。油画、版画、水彩(粉)、丙烯长宽尺寸不超过150cm*150cm。书法字体要求篆、隶、楷、行、草五体,可报送篆刻作品,作品内容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书法作品一律竖式书写,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不收册页。

作品选题指南:

1.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主义选题。

2.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历史题材选题。

3.围绕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名人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主题,讲述常州故事,传播常州声音的本土地域特色选题。

4.展现时代风貌,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具有浓郁的现代生活气息的选题。

五、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奖分舞台艺术类(包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和美术类(包含美术、书法作品)两部分进行。

(一)舞台艺术类

1.申报

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作品报送、参评作品的遴选推荐、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严把参评作品意识形态关,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1)报送作品需填写《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舞台艺术类作品推荐表》(附件1),其中音乐类作品附曲谱5份,舞蹈类作品附舞蹈文学台本5份,戏剧、曲艺类作品附剧本5份。来稿请正规打印稿件,自留底稿,不退稿。请务必在作品上标注作者联系方式及选送单位。

(2)每个学校限报送作品2件(其中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各1件),不接收学生单独报件。局属学校作品直接报送至市文化馆,区属学校作品报送至本地区文化行政部门(详见附件6)。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

(3)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经过评选,推荐作品参加市级初评:各单位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16件,其中文化系统作品不少于8件(每个门类不少于1件)、教育系统作品不多于8件。同时填写附件1、附件3、附件5统一报送至指定地点。

市级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

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双桂坊45号常州市文化馆文艺部,邮编213000。联系人:王思忆、周之泓;电话:0519—86629984。

2.初评

初评时间为7月上旬,由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分别组织参评作品专场演出,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确定进入终评作品。

3.终评

终评时间为10月,由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表演,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二)美术类

1.申报

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作品报送、参评作品的遴选推荐、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严把参评作品意识形态关,对政治导向存在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1)报送作品需填写《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美术类作品推荐表》(附件2)。国画和书法作品请勿装裱,油画、版画、水(彩)粉、丙烯自行装裱装框。作品规格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不予评选。参评作品须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书法报送作品一律附释文。美术类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幅,一律报送原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

(2)每个学校限报送作品2件(其中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各1件),不接收学生单独报件。局属学校作品直接报送至市文化馆,区属学校作品报送至本地区文化行政部门(详见附件6)。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3)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市文化馆经过评选,推荐作品参加市级终评:各单位推荐美术作品总数不超过25件,其中文化系统作品不少于10件、教育系统作品不多于8件。书法作品总数不超过25件,其中文化系统作品不少于10件、教育系统作品不多于8件。同时填写附件2、附件4、附件5统一报送至指定地点。

市级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

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双桂坊45号常州市文化馆书画部。联系人:季旻孜、张 璐,电话:13912309718,13515256690。

2.终评

终评时间为10月,由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视情况举办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获奖节目惠民展演(展览)。

六、工作要求

(一)本届大赛评选工作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在“文旅常州云”平台上设专栏对参加初评、终评的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推广。各地、各有关单位也要依托各自重要的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让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爱好者通过网络关注大赛评选过程,鼓励和吸引全市群众广泛参与。

(二)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市文化馆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作品的筛选、推荐工作,严格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确保作品符合参评条件。各地报送的推荐汇总表,须有报送单位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联系。联系人:唐海燕、张礼佳;电话:0519-85682369。

(四)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作品集锦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1.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舞台艺术类作品推荐表

         2.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美术类作品推荐表

         3.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舞台艺术类作品推荐汇总表

         4.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美术类作品推荐汇总表

         5.第二届常州市群众文化原创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公益性展示授权书

         6.辖市区舞台艺术类、美术类作品申报联系人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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