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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5-0008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5〕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5-05-15 公开日期:2015-05-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开展2014—2015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教人〔2015〕12号

局属各单位:
  见习期是新教师专业成长的奠基关键期,加强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事关新教师入职质量、教育事业的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局属各单位于2014年招聘的、见习期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执行初期工资满六个月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详见附件一。
  三、考核方式
  采用学校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占40%的权重,年终考核占60%的权重。平时考核由基层学校负责(考核表式见附件一),年终考核采用一堂汇报课、学生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二)以及查看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情况等方式进行。新教师的汇报课原则上由学校组织实施,评委构成为2名本校评委(校领导、教导主任、相同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等)和1名外校评委(同学科骨干教师)。学校综合评议后得出转正定级考核综合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优, 综合得分89—75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良,综合得分74—60分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中, 综合得分60分以下转正定级考核结果为差。考核结果为良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中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转正。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表”相关部分;
  (二)学校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其一年来的教育教学情况,打出平时考核分;
  (三)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评委对新教师汇报课进行评议;
  (四)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评议,打出年终考核分;
  (五)学校汇总转正定级考核情况,并提交校办公会议讨论;
  (六)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并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教师的有关考核材料。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5月15日,网上公布转正定级考核文件。
  5月25日前,学校上报考核方案、考核日程安排。
  6月1—29日,学校组织新教师开展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6月30日前,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7月20日,市教育局公布转正定级考核结果。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终止聘用合同:汇报课考核不合格;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被查实的。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按期执行定级工资。
  3.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由个人委托保留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求职。具体手续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有关规定办理。
  4.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新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复议,由学校工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进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的可向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
  联系人:瞿萍,联系电话:85681337,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附件:
  1.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
  2.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表)
  3.新教师转正定级综合评价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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