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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0〕90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8-26 公开日期:2020-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司发〔2020〕90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实施意见》(苏司电﹝2020﹞18号),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

    1.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公共法律服务是密切党群关系、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完善“网格+调解”“网格+律师”“网格+普法”等模式,将调解员、律师、法治宣传员等法律服务力量融入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对接体系,推动服务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动融合,运用系统化思维,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力量,全面推行“网格+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工作实效,提升综合服务技能,加强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帮助群众合法维权,把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为建设“五大明星城”,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明确进驻内容,主动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

    3.法治宣传进网格。组织引导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融入网格,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宪法进万家、美好生活法典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等专题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全面加强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推动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等人员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普法类社会组织、民间文艺社团开展“法润常州·德法同行”“美好生活·法典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以案说法基层行”等群众性主题活动和道德实践,推动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倡导“法律即生活 生活即法律”理念。引导网格内村(居)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家风家训的制定落实,增强基层自治能力,促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深化市域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4.公证服务进网格。全市5家公证机构与辖市(区)建立对接机制,常州公证处对接新北区、钟楼区,武进公证处对接武进区、经开区,金坛公证处对接金坛区,天宁公证处对接天宁区,溧阳市公证处对接溧阳市。采取分片挂钩方式,选派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纳入各地网格平台,做到公证服务网格全覆盖。制作“公证服务事项清单”、“网格服务公证员及联系方式卡”,提交各网格平台,通过建立微信(qq)群,发放公证服务内容宣传手册、联系卡等方式,对网格内群众开展公证服务宣传。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公证员、公证助理到挂钩联系所在网格开展公证服务和宣传,有条件的公证机构通过远程视频办证系统和在线办证系统为网格内群众提供远程办证服务。

    5.人民调解进网格。推动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全部进入网格,充实网格调解力量,实现人民调解网格全覆盖。聘任专职网格员为调解员,参与邻里、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医患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处和网格内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简易纠纷由网格调解员直接调处,复杂纠纷由网格调解员上报网格平台,流转至镇(街道)调解组织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由各辖市(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协调法律专业服务力量和调解专家共同调处,形成矛盾纠纷闭环调处流程。辖市(区)司法局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建立相应的调解专家库,专家信息在网格予以公示,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简易纠纷不出网格、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行业专业矛盾纠纷不出行业(领域)。各辖市(区)、镇(街道)司法所将网格调解员纳入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开展等级评定。

    6.律师服务进网格。从省、市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中,遴选54人组成“名优律师服务团”,采取分片包干形式,与全市62个镇(街道)对接,全面进驻镇(街道)大网格。整合现有“村(社区)法律顾问”“政府、园区、企业法律顾问”“律师调解员”等服务资源进驻网格,为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对涉疫情旅游合同、餐饮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因变更、解除导致的赔偿、定金等问题做好咨询解答;配合网格员参与矛盾调处、重点人员走访等工作,帮助解读法律法规,开展网格员培训;加强对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研究,及时跟进开展个案指导,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帮助,依法帮助维权;围绕基层公共事务管理、重大项目创新,积极参与法律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提供法律保障,协助分层分类、上下联动做好事件解决、解释宣传和答复反馈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7.法律援助进网格。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7家法律援助机构分别对接本辖区网格平台,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做到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全覆盖。各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条件范围清单”、“网格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提交本辖区网格平台,网格员梳理网格内低保户、困难职工、农民工、重度残疾人以及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弱势群体信息,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联系卡,对网格内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摸排法律援助受援对象,及时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到挂钩联系所在网格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8.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网格。各辖市(区)司法局加强与网格化服务中心(网格办)的信息对接工作,提供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社区矫正3年内)、后续照管对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1年内)三类特殊人群基础数据,确保三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息进网格。引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工与网格员对接,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对特殊人群开展走访活动,了解特殊人群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特殊人群就业、谋生等方面给予指引和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帮助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申请落实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有法律需求的特殊人群引导其通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服务质效

    9.制定服务清单。各辖市(区)局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公证服务、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内容具体化,明确网格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并建立网格信息采集目录,通过“网格法律服务员”与网格长的对接联系,关注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群众涉法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推动部门之间横向配合,上下级之间整体联动,有效应对各类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10.形成研判机制。各辖市(区)建立网格法律服务研判机制,“网格法律服务员”实时梳理分析动态信息,定期上报社情民意、民生问题及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信息,认真做好问题反馈,各辖市(区)局和司法所每月召开例会开展研判分析,关注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做好预警防控和风险评估,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趋势,改进服务供给方式,针对网格服务需求积极研发并推广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法律服务产品,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网格化工作落实到位

    1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六大能力”的重要手段,结合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抓好抓实。市及各辖市(区)司法局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开展。要主动与市、区委政法委对接,全面掌握辖区网格数量和分布情况,统筹法律服务人员,确保覆盖全部网格。要建立联系点制度,推动机关力量下沉,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有序推进。镇(街道)司法所要强化工作责任,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抓好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日常管理,推动工作落实。

    12.注重工作协调。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信息通报等工作;市及各辖市(区)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工作、公证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强化责任,加强业务指导,主动将本条线本部门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要积极发动并组织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部门协调、各方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在10月底前公共法律服务全部进驻网格并有效运行。

    13.强化工作保障。根据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的实际需求,努力做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特别是统筹好人民调解员、律师、法治宣传员等力量,合理配备、组团网格法律服务员,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任务。各业务条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参与网格化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各部门可根据网格法律服务员(如公证服务联络员、网格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发放一定的补贴。

    14.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机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加强与横向部门的调研交流,借鉴网格化治理方面成功经验,及时在司法行政领域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在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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