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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09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21〕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4-21 公开日期:2021-04-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21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
关于开展2021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常教德〔2021〕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中2021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教基函〔202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普通中学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以及先进学生集体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初高中)的正式在籍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市级推荐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市级先进学生集体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省级推荐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辖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名额
  1.根据省下达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指标,兼顾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学校,按照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等因素确定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2)。
  2.各地在确定推荐名单中应兼顾不同类型的学校。各类学校的分配名额不得相互转让。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每所学校推荐合计不得超过5人,每班级不得超过2人;市级名额每班不得超过2人。各地、各校推荐上报的人员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根据相关规定,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四、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五天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班长、班主任、校长签字)。
  辖市(区)学校的上述附件材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留存。局属学校材料由学校留存备查。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各校在推荐时,应严格坚持条件。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地、各校推荐的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均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3、4、5)及汇总表(详见附件6、7),并加盖公章(只需交电子扫描件或者照片)。4月23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加盖公章的各类汇总表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表格,局属学校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汇总表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表格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此外,为落实市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2021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4)须上传至“江苏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江苏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说明》(附件8)。联系人:葛老师;电子邮箱:514989216@qq.com;联系电话:85681383。
  
  附件:
  1.辖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局属及有关中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1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2021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2021年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6.2021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21年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8.江苏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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