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338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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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教人〔2021〕45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1-11-26 |
公开日期:2021-11-26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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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 |
常教人〔2021〕45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参评对象对照评选基本条件自主申报。评选条件中教龄3—5年指2018年8月之前,2016年8月以后从教;教龄5—8年指2016年8月之前,2013年8月以后从教。
2.各辖市(区)所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培养目标,经单位考核、评议、公示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参评对象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至市教科院。
3.直属单位参评对象经校内考核、评议、公示后向市教科院报送。
4.市教育局组织评审专业委员会对参评对象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四、评选分配名额
详见附件2。
五、报送材料及日期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照评审条件,于12月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8—9)发送至wjtd@czedu.cn,纸质稿同步报送至市教科院41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
2.请各直属单位于12月3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附件8—9,按推荐顺序排序)发送至wjtd@czedu.cn,纸质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市教科院将结合大市名额分配及各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数进行统筹调整。
六、有关事项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评选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参评论文应具有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发表论文的期刊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可以查到为准,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附件:
1.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条件(试行)
2.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3.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推荐材料目录
4.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推荐呈报表
5.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6.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7.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
8.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汇总表
9.常州市第十批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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