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完善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题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为规范全市面上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7号),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优化了审批流程,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一)完善管理制度。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7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文件。目前,钟楼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及市资规局钟楼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钟楼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由村级组织审查公示,报送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2022年,我市下发《关于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条件较好的11个镇,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先行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在此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全市目前已有22个镇启动开展联审联办工作,钟楼区邹区镇也已经启动联审联办工作。
(三)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农村宅基地全要素信息化管理,我市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已经完成了36.45万户、116.08万人的资格权认定和数据入库管理,并建立了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与村庄规划、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流转、交易数据等联动共享机制,实现了信息集成化管理。全市已累计完成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200多宗。
(四)要素保障有力有序。为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2021年和2022年我市分别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2940亩和2778亩,省厅足额下达我市。2021年和2022年实际上报农村村民建房批次为5个和8个,实际使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272亩和434亩,实现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
(五)盘活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出租、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唤醒沉睡的资源,促进农民和集体增收。武进区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1.31万宗,年租金达9430余万元。新北区创新村级组织统一经营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盘活利用机制,打造创意乡村创生集群。薛家镇任葛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24宗、8147㎡,撬动社会资本约2000万元,每户村民每年增收3万元。
下一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一)规范审批管理。加快推广运用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强化宅基地源头管理与动态管理,全面摸清“人、地、房”基础数据,并建立宅基地一体化管理互联互通大数据库,实现大数据之间的精准匹配,为农村宅基地精准管理提供硬件技术支撑。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重心下移,加快推进镇级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窗口建设,2023年实现全市镇级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窗口全覆盖,做好宅基地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水平。
(二)开展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做好2023年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统计,摸清1980年前所建农房的改造改善意愿,持续化、常态化聚焦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改善,全面激发群众用地建房的热情。
(三)强化探索创新。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中明确的八条政策措施,针对群众关心的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与盘活闲置住房等问题,持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
签 发 人:李昙云
经 办 人:卢科红
联系电话:8568225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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