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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9-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政〔2019〕39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9-02-14 公开日期:2019-0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9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9〕39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有关医院及卫生单位:

现将《2019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19年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要分解任务到部门、落实责任到个人,明确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常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落实分级诊疗政策措施,确保由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数量较2018年持续增长,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左右。

(一)深入推进医联体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常州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2018-2020年)》,区域型医联体重点推进影像、检验、病理、心电和消毒供应五大集约化中心建设;加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章程在医联体建设中的保障和约束作用,探索科学合理的决策、管理、运营、绩效分配机制,溧阳、金坛、武进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市级专科医院为龙头,进一步推进中医、妇幼、儿科、传染、精神等专科的专科联盟建设;积极对接省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重点专科,深入推进常医专科联盟建设,通过协议方式明确运作模式和各方责权利。城市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原则上以区域中心卫生院为主要对象,加快帮助基层区域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二级综合医院。加快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医联体建设的体制机制、配套政策,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政策和医联体内住院病人双向转诊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政策,溧阳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按服务人头总额付费。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快构建有利于双向转诊的药品配备模式。实施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二)深入推进胸痛、卒中及创伤中心建设。按照三大中心建设指南及《常州市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基层首诊、院前院内衔接、院内MDT机制建设,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推进县级三大救治中心建设,组织对县级救治中心的验收,验收合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文确认。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实现院前急救与三大中心的无缝对接。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促融合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三)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和《常州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落实“十三五”儿童、精神、康复、急救、护理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增加接续性医疗服务供给。市七院积极创建三级老年病专科医院,溧阳市人民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所有区域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建设单位以上水平。

(四)制定全市临床重点专科技术发展规划。按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我市公立医院各层级、各类别、各个专业的重点专科数量,制订《常州市临床重点专科技术发展规划(2019-2030年)》。按照领先重点专科、优势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基层特色科室进行分类布局和重点攻关,统筹推进,有序发展。

(五)启动市、县级医疗中心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委部署,研究制定市级、县级医疗中心标准,加强市、县级医疗中心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打造市级医疗中心,在疑难危重症疾病诊治、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建高地,拔高峰;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加强综合能力建设,打造县级医疗中心,使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危重症疾病解决在县域范围内。

(六)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各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实行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加快院内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院内互联互通。按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应依托“电子病历系统分级评价平台”开展自评工作,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自评。2019年,所有三级综合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应用水平,所有三级专科医院以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3级及以上标准。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与区域平台互联互通。推进门诊电子病历推广使用,三级医院门诊电子病历使用率达到100%。

三、提升管理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坚持依法科学监管,加强综合监管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七)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全市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扩大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覆盖面。推动县区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市、区两级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开展质控中心考核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狠抓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医院日常监管的情况纳入医院信用等级评分管理。

(八)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规范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完善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动态评估等制度。联合红十字会组织,强化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加强OPO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制和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

(九)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执业监管。加强对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血液透析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新业态机构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执业、发布虚假广告、术中加价、欺诈骗保等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信息。继续落实好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工作,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等的互联互通,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强化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推进医师依法执业。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十)推进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全面开展三级医院与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对接工作,督促三级医院实时上传数据,确保数据质量。推动建立市、县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医院运行、医疗质量安全等实时监测与评价。推进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和医师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一)推进医院综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四个维度推动医院实现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推进DRGs工作,加强病案首页管理,提高病案首页质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编码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数据信息质量,为开展绩效考核、DRGs分析评价提供条件。成立常州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员队伍,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下开展等级医院评审工作。

(十二)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加强医院感染学科建设,建立医院感染联防联控机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联体帮扶范围,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医疗废物产生、分类、贮存、转移、利用、处置、交接全程信息监控。对独立设立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血透中心等机构开展院感专项监督,加强管理。对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加强临床检验管理。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实验室室间质控,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检验科、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健康体检中心等纳入质控范围,实现医学检验质控全覆盖。

(十四)加强血液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大《江苏省献血条例》宣贯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做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落实。强化“五支队伍”建设,开展“五进”宣传招募活动,形成成效显著的“五支队伍”“五进”工作典型各不少于1个。切实提高血液质量,保持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采供血分支机构管理,推进献血屋规范化建设,开展无偿献血体质服务行动。优化血费报销流程,八家委属医院全面推行无偿献血用血费用直报服务。完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督查。

四、注重内涵发展,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运用“互联网+”手段,提高医疗服务品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院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力争保持在95%以上。

(十五)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根据省、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处方点评、医患沟通、出院回访8项制度和12项改善医疗服务措施。2019年,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落实8项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开展智慧分时段预约,推广预住院模式,提前进行常规检查和术前检查;提供超声、放射、心电、内镜等院内套餐集成预约服务;落实三级医院20%以上的专家号源优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支配,加快实现门诊患者诊间结算、住院患者床旁结算;大力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建设智慧医院,实现区域内信息共享。推进无痛分娩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组织实施肿瘤多学科诊疗服务;2019年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日间手术,实施临床路径的专业数、病种数、入组率和完成率以及日间手术病种数、例数进一步提高;二、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继续呈下降趋势;做实医疗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社会评价。

(十六)着力改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加强医疗机构基础护理,深化护士岗位管理;加强专科护士培养,新增老年、康复等3-5个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推广应用成熟专科护理技术,开设护理专科门诊,探索专科患者个案管理服务模式,鼓励开展专科护理标准化示范病区试点。加强基层护理帮扶,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积极推进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加强市护理质控中心建设,组织全市护理质量检查及护理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质量同质化水平。

(十七)提升急救医疗服务水平。建立起院前急救与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急诊科互联互通的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合理地利用急诊资源。加强急救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密切医防协作,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加强对非院前急救机构的业务指导,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参与非急救医疗转运工作;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向非法营运车辆提供病人信息,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满足广大市民的安全转运需要。

(十八)全力开展精准健康扶贫服务。认真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3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整合,摸清底数,有序组织大病专项救治,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实现“一站式”结算,降低低收入人口30种大病自付负担。

五、注重医患和谐,加大综治和平安创建力度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为主线,坚持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的处理引入法治化轨道。

(十九)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省《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2019年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确定全年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纠纷院内评估,做好医疗损害鉴定结果运用,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

(二十)加大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对伤医、医闹事件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重大涉医案事件进行联合督办。做好对伤医、医闹等6类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信息向相关部门推送工作,强化联合惩戒。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落实线索报送制度,紧紧依靠政法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六、注重正风肃纪,持续加强行风建设

继续落实省、市纪委专责监督意见整改要求,压实行风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推进行风建设,着力推动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十一)扎实深入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持续开展行风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的行为;坚决清理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四排一控”,彻底整治采购使用管理问题。

(二十二)深入推进全员警示教育常态化。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依法执业、职业道德、法纪和警示教育,聚焦药品耗材以及非医疗相关产品规范采购、临床诊疗行为规范、“九不准”规定执行等“三大重点”,开展学习讨论、互查互帮和践诺承诺等“三项活动”。对系统内、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收受回扣就是犯罪”的理念,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医务人员、干部职工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提高警示教育效果。

(二十三)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落实大型医院巡查制度,根据《常州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8-2020年)》,组织对部分大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巡查,促进医院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提升管理水平,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行业氛围。

(二十四)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以健全并落实规范和制度执行力为重点组织开展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处方点评、药品耗材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德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情况。根据行风举报投诉线索,严肃查处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红包”等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对各辖市(区)、委属医院行风、回扣等苗头性问题,必要时进行约谈。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严格实行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建立终身追责制度,对管理不力、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实行终身追责问责,确保行风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卫生健康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七、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做好其他医政工作

(二十五)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征兵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残疾人康复、禁毒戒毒等工作。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

(二十六)提升医政管理干部队伍能力。继续实行医政管理人员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医政管理干部队伍培训,组织参观学习、考察调研等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提高能力水平,适应医政管理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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