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关于高架绿化提升及自衍花卉布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常园发〔201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高架桥底部及沿线绿化景观,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整体城市形象,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实施高架绿化提升及自衍花卉布置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高架北段市区段周边。工程范围为:龙城大道高架(隧道西出口至机场路东引桥,全长3500米)和龙江路高架(高架北引桥至新运河北岸,市区段全长9000米)桥下及两侧绿带(绿道)、桥墩垂直绿化提升;高架沿线35.8公顷空秃裸地播种自衍花卉复绿。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改良、地表清杂、滴灌系统增加、绿化提升及自衍花卉播种等工程。
1、土壤改良工程。土壤中增加草炭土及缓释肥,深度30厘米,面积30018平方米。
2、地表清杂工程。去除沿线不良土壤、生长不良地被及绿化带周边杂物,面积30018平方米。
3、滴灌系统增加工程。新增取水顶管系统9个,合计顶管1350米;新增喷灌系统,合计取水管系118000米。
4、绿化提升工程。包括柱体藤本和养护便道绿篱藤本7380米;柱体网片和绿篱网片65400平方米;中吴大道及长江路路口模纹绿墙269平方米;地被更换补植22896平方米;花灌木增加8800平方米。
5、自衍花卉播种工程。在高架两侧未开发地块及复绿地块播种自衍花卉,播种面积3581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0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27万元,其它费用326万元,基本预备费26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6-320411-78-01-32434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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