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处室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办发〔2019〕40号),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就部分处室有关职责调整如下:
1.规划财务和救灾保障处原由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承担的“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职责以及“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职责由自然灾害救援处承接。
2.调查统计和综合减灾处“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等职责由自然灾害救援处承接。
3.职能调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处室做好工作交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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