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放假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走亲访友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较大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工作,保障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节日时间长、旅客出行量大等特点,及早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尤其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为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动态监管和现场指导,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特点,进一步强化对“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化品罐区、长江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城市公交、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人员密集场所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环节,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要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尤其是“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要加强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中秋、国庆期间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强化交接班和假期后复工管理,严防火灾、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持续推进各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常州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常交安〔2017〕6号)要求,增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计划落实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强化风险管控。要严格落实平安交通百日大检查行动,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与“关爱生命筑牢防线‘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超前做好交通运输安全预警预防
进入秋季以来,气候变化加剧,秋雨有可能增多,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关注台风、秋季强降雨、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的变化影响,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跟踪掌握气象灾害信息,及时发布道路水路运输安全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要针对国庆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情况下的车流、客流特点,密切关注路网实时动态,与有关部门、企业通力协作,切实做好路网保通保畅工作。同时,要广泛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严防节日期间发生事故。
五、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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