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处:
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完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工作,2016年我市将继续委托南京理工大学在常州举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双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条件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后工作满3年或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报名采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人员应按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审批手续。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程序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
报名联系人: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顾老师
联系电话:8660057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请登录常州考试网在“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2016年招生简章”中下载填写《预报名表》(无须上传照片和单位盖章),并将填写好的表格发至培训中心顾老师517327662@qq.com邮箱。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安排在2015年11月上旬。
具体报名及现场审核相关事宜届时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将提前通知考生并统一组织,考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s.njust.edu.cn)查询。
三、考前辅导
MPA考前辅导工作由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承担,考生可根据需要,自主报名参加学习。
四、入学考试及方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初试: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组织考试与阅卷。
复试:由专业综合课和外语课笔试、政治理论和外语口语、综合素质面试组成。一般安排在2016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mpa.njust.edu.cn)公布。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总学分≥40学分,学制2.5~4年,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采取脱产(集中授课)和不脱产(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相结合方式,修满学分,完成学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不脱产(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授课地点主要在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脱产(集中授课)学习地点在南京理工大学本院(孝陵卫校区,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六、有关费用
培养费按当年度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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