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号总第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部分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债务化解任务较重、刚性支出需求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各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各项预算任务,稳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立足于开源节流,着力于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提供财力保障。
——预算收入增长基本平稳。2019年,市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76亿元,增长5.21%,其中税收收入441.25亿元,增长2.29%,税收占比84.9%。
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98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1.53%、102.04%,比上年分别增长9.40%、4.7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4%,比上年下降24.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4.07亿元,完成预算的170.87%,比上年下降4.24%,主要原因是部分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天宁区、钟楼区区级收入。
——保障公共领域重点支出。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07亿元,比上年增支23.20亿元,增长17.08%,完成预算的91.52%,比上年提升4.64个百分点。
当年科学技术、商业服务业、金融、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2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节能环保、农林水和债务付息支出11.85亿元,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支出85.01亿元,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
——深化改革推进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全覆盖。积极发挥财政金融产品作用,财政支持深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入选全国试点城市。
一、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8亿元,中央、省补助收入、辖区按体制规定上解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结转合计429.7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0亿元,调入资金4.79亿元,收入总量483.82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及债务转贷支出合计309.0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4亿元,支出总量469.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4.7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4.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合计162.92亿元,调入资金9.41亿元,收入总量426.41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311.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合计100.42亿元,调出资金1.76亿元,支出总量413.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1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亿元,上年结转1.12亿元,收入总量3.67亿元。当年支出1.75亿元,调出资金1.36亿元,支出总量3.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
2019年市本级(不含金坛区、武进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8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和利息收入等50.39亿元,收入总量206.98亿元。支出总量206.04亿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0.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2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预决算编报、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五)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问题
1.决算编报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数据在决算报表中列报不实。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调增“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6856万元,相应调减补充产业投资基金支出。经查,决算报表有关科目预算调整数和决算数未作调整。
(2)政府决算少计股权投资。市财政对市政府投资基金由拨款转为实缴出资的9044万元,未依据2019年11月《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计作股权投资。
2.预算编制方面。
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支出”科目年初预算136743万元,当年跨大类调剂到卫生健康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其他功能科目12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当年从商业服务业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合计1800万元,从公共安全支出调剂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合计1272.7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政策兑现等专项年初未细化预算编制。
3.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执行不及时,个别科目执行率较低。截至2019年末,因部分省专款下达较晚等原因,科学技术支出完成预算的68.68%。现代服务业专项2500万元当年全部未使用,年末经批准调整用于金融支出。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经查,2019年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中,有50项合计44675.12万元,在收到后30日内未按规定分解下达下级财政。
(3)部分专项预算支出使用不合规。2019年,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建设费用150.30万元,其中有6.24万元用于绩效工资支出。市水利局追加水资源管理专项经费150万元,其中有29万元用于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4.预算管理方面。
(1)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不到位。截至2019年末,市财政连续两年以上结余结转指标7517.70万元,未及时清理统筹安排。此外,财政专户中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超发调节金1201.96万元,以及连续两年以上沉淀的收回项目结余117640.21万元,未统筹安排使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2019年,市本级国资预算企业14家,当年投资集团、产投集团、城建集团等8家企业上缴利润2.36亿元,此外信保基金和龙城英才基金上缴收益0.19亿元。审计发现:
市交通集团、市政府投资基金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交通集团因发行永续债等原因,未按照《常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5〕106号)相关规定上缴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市政府投资基金2018年度利润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5.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尚需拓展。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项目97个,受机构改革影响等,市财政对其中36个批复了绩效目标,占比37.11%。
(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有待完善。2019年,市财政编制年初预算时将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压减政府专项17个,压降预算金额4825万元,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尚需明确标准、增强刚性。
二、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采用大数据分析的方式进行了全覆盖审计,涉及一级预算单位74家,现场抽查39家。2019年,市财政下达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资金64.05亿元,各单位实际执行63.33亿元,较上年增加4.71亿元,增长8.03%。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在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但在部门预算编制、支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9年,各一级预算单位年初部门预算311652.43万元,经查,由各单位执行的部分专项预算,如城市长效管理、环卫设施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专项支出合计212522.92万元,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挤占、挪用预算经费
抽查发现,2019年,市发改委等1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出国经费、挤占其他经费169.96万元,市人社局等9家单位将未用足的出国经费58.72万元调剂用于其他支出;市自然资源局等6家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00.67万元。
(三)支出管理不规范
抽查发现,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以大额现金支出形式,向有关机构支付奖金合计299.90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对147.60万元的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减税降费)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审计围绕延期缴税、收过头税、退税清算等11个重点方面,组织对1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核查。审计结果表明,市区组织税收和非税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土地增值税退税不及时。2019年,常州城置置业“御水华庭项目”土地增值税应退税3309.99万元,至2019年末,钟楼区税务局尚未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完成退税。
2.个别企业缴纳过头税。抽查发现,2018年12月,江苏成章建设集团为达到建筑业四星企业评级标准并争评市四星明星企业奖牌,在向武进区税务局申报时,少抵扣当年11月异地预缴增值税1011.85万元(2019年1月已抵减)。
此外,还存在个别企业生产罕见病药品税负加重的情况。
(二)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9年,省财政转贷常州市本级新增债券52.21亿元、再融资债券40.30亿元,当年债务还本46.06亿元,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8.1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余额187.8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0.26亿元,均在限额以内。
审计发现,2018年和2019年市本级新增债券项目中,有8个专项债券项目因用地批复流程未完成,以及规划调整等原因,至2019年末尚未发生支出,涉及债券资金48850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含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棚改开工、棚改完成和租赁补贴发放任务量分别完成7695套、3975套和2579户,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当年,市本级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6.28亿元,支出4.47亿元,当年结余1.8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7.69亿元;此外通过社会融资方式筹集30.7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公租房应退未退。截至2019年末,市本级有100户公租房家庭因条件变化,未按规定退出,其中57户超过1年。
2.资金结算不及时。钟楼区新闸街道欠付常州投资集团机床厂周边地块征收补偿款944.65万元。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未及时结算安阳里二期地块棚改项目公房补偿款58.24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至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计6.05亿元,共安排用于1118个项目,市财政实际拨付6.04亿元。专项资金在支持企业加大投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但在资金使用、项目监管和政策制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用途。2019年,市工信局从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中列支132万元用于补助工商领域行业协会。
(2)资金拨付与结余收回不及时。一是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未将2019年专项资金508.30万元及时拨付至企业。二是2018年原定奖励武进不锈股份50万元,后调整为20万元,结余30万元留存在天宁区财政未收回。
2.项目评审监管不到位。
(1)无依据调整项目评审结果。2019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中,有8个获补贴项目与专家评审得分不相匹配。
(2)未按规定完成企业库建库程序。截至2019年末,市工信局等部门对“三位一体”企业库已完成申报、公示等程序,未按照政府有关文件发文确认公布入库企业名单。
3.奖补政策不完善,引导目标不明确。一是公共服务平台奖补资金中,每年总额为100万元的电信运营商补贴缺少分配办法及标准。二是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5%”的申报条件难以定量确认。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市本级统筹区(含金坛区、武进区)2017年至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审计。2017年初,市本级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64.59亿元;2017年至2019年,基金收入470.08亿元,支出460.59亿元;至2019年末,滚存结余174.08亿元(其中金坛区48.58亿元、武进区123.9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参保行为不规范。截至2019年末,有3人在同一统筹区、同一制度下重复参保;有11人在同一统筹区、不同制度间重复参保;有252名死亡人员仍在保并持续缴费24.89万元。
2.重复领取养老待遇。2017年至2019年,有11人在同一统筹区、同一制度下重复领取养老待遇62.22万元;有17人在同一统筹区、不同制度间重复领取养老待遇4.17万元。
3.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待遇。2017年至2019年,向5名死亡超过3个月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13.95万元;向已就业的死亡人员直系亲属(1人)发放定期救济费4.63万元。
(三)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全市共实施35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实际投资197.48亿元。截至2019年末,已完工项目273个(其中144个已验收),在建79个。市委市政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审计也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金额较大。至2020年3月末,溧阳市太湖水污染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累计结转结余2年以上2019.50万元,武进区滆湖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结余17.05万元。
(2)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武进区、新北区在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未将财政补助资金558万元及时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2.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方面。
(1)武进区两个乡镇污水主管网工程项目,至审计时已竣工未完成结算,实付工程款超过中标合同价276.21万元。
(2)溧阳市竹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金坛区直溪环卫所垃圾综合处理站、武进区乡镇污水主管网、新北区李大河黑臭水体整治一期等工程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金坛区指前污水处理厂、武进区里底河水质提升、新北区东港南北河水系提升等工程项目未按期完工。
3.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方面。
(1)排污口监管力度不足。至2019年末,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完成对全市53个规模以上和106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建档管理,且未组织对规模以下排污口进行监测。抽查发现,武进区、新北区有12家直排企业的排污口尚未登记;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各有1个规模以下排污口未按要求完成整治。
(2)违规采用堆肥方式处理污泥。2019年,金坛区、武进区、天宁区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接入工业污水的情况下,违规采用堆肥方式处理污泥共计22817吨。
(四)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8年至2019年,市财政实际下达水利发展建设专项资金30316.80万元,共安排用于404个项目。专项资金引导各地及所辖乡镇(街道)加大投入,推进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在资金安排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20年3月末,因部分水利项目暂未实施及工程结算未完成,全市尚有2018年至2019年专项资金合计4590.30万元未使用。
2.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2019年,钟楼区财政将90.33万元专项资金划拨至区政府办账户,由区政府统筹使用,至2020年3月末,尚有75万元未使用。部分镇街道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包括2018年新北区罗溪镇77万元,2019年武进区洛阳镇73万元、牛塘镇92万元。
3.专项资金安排依据不足。市水利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审计结果,安排2018年天宁区青龙街道贺家塘雨水管道维修等5个防汛应急项目补助40.30万元。“应急项目”缺少界定标准,资金安排依据不足。
五、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共对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文化广场等9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9个项目2019年完成投资157.43亿元,审计60.93亿元,共对26份招标和合同执行情况、75份清单修编及73份工程结算实施审计,促进节约建设资金和核减工程造价2.01亿元。
跟踪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清单修编、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部分合同外单价定额套用不准确(建设单位已按审核结果整改);二是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2标段(五星站及勤业站)、3标段(怀德站)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尚未办结。
六、加强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整合财政资源,服务“六稳六保”。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出让收益。优化国资国企布局,提升国企经营绩效。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化支出结构,培植壮大财源。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行政成本管理。保持财力向民生倾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清理整合政府专项资金,保障政策兑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重点支出,厚植制造优势,加强财源建设,为经济转型升级赋能提效。
(三)加强预算管理,促进提质增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减少财政代编事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决算编报工作,提高决算信息质量。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节约项目建设成本。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四)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成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益,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五大明星城”建设,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常州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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