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近期,省农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16〕5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针对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对兽药生产行为、兽药经营行为、兽药使用行为和互联网兽药信息发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我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期间,各地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当季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第一次工作信息,重点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同时报一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二次工作信息,重点报送辖市、区相关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摸底调查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网站核查情况(省文件附件1-3);以后各次按整治工作具体进展报送整治情况汇报和整治行动统计表(省文件附件4-8)。我委将适时对各辖市、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开展督导检查。联系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李荣杰;联系电话:81667983,传真:81667979。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畜禽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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