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所报的意园保护修缮项目设计方案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和图纸要求,对意园进行进一步现状勘察,完善现状测绘,全面、正确反映文物建筑的保存现状及形制结构,细化维修措施。
三、严格遵遁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对新建史干甫宅第五进应充分论证复建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四、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标准,做好工程开工备案,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特此批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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