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2021年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工作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常州市财政局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常州市财政局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更好地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办〔2021〕2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紧扣全市“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年”主题,持续深化“四治四促”,着力推动全局各部门和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切实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推动“十四五”财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1.激发奋进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对照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盼愁问题。通过教育学出坚定信仰、学出辩证思维、学出为民情怀、学出昂扬斗志,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接续奋斗再出发的“动力源”,更好地从党的百年非凡历程中汲取奋进的力量,满怀信心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2.提升作风效能。持续开展财政机关作风建设“五讲五比五强”,明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作风项目,以项目化管理促进作风效能实现新提升。聚焦深化预算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硬化全面绩效管理、强化政策制度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低调务实、勇担于当、积极作为,围绕企业、基层、群众的诉求,抢抓机遇,敢啃骨头,力促工作业绩、社会效应双丰收。
3.深化“全方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常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充分利用公务员考核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落实好《常州市财政局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意见》,督促全体党员严格落实落细,进一步推进党员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积极参评第二届“常州市最美公务员”选树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财政机关氛围。
4.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为民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服务财政,擦亮“聚财为公理财为民”党建品牌。强化财政担当、聚焦六稳六保,充分利用大数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市级财政涉企专项资金项目“一网通办”,逐步实现集中支付全流程电子化。优化出差、会议、培训等审批流程,提升综合服务效能。举行“开门办建议提案、共促高质量发展”专题活动,开门服务,强化作风。持续开展“局长接待日”谈心谈话活动,知民意、解民忧、顺民心。线上线下同步举办财政宣传月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党员表率作用,让惠民利民政策入村入户。实施“阳光财政暖心”工程,鼓励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民生、体察民情,发现问题、解剖麻雀。
三、工作步骤
1.对照检视(6月)
开展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全面排查梳理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各部门对照检查问题清单于6月底报局机关党委备案。
2.整改落实(6月-11月)
各部门根据梳理排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线路图、时间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于11月底报局机关党委备案。
3.巩固提升(11月-12月)
优化完善财政作风建设考评体系,健全作风建设导向机制、推动机制、激励机制,与部门、个人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以考核树导向、转作风、促担当。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工作考评、容错纠错、监督制约、追责问责等方面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通过持续发力,把作风建设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实做细。
四、工作举措
1.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平台、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继续发挥“政风热线”栏目和“12345”平台的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亮岗位身份、亮作风举措、亮监督渠道“三亮”行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真正解决好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的问题。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汇报,主动接受监督。
2.强化作风研判。认真落实全市作风专班工作有关精神,定期了解作风建设动态动向。积极主动与市作风办对接,对标对表作风建设新要求,对标对表先进单位,听取意见建议,逐一查摆弱点、难点、盲点,分析研判原因、追溯根源,总结归纳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
3.严格监督执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从严落实《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常州市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持续深化“四风”和“两整治”问题整治,加强制度执行和问效问责。立足“四治四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重点岗位,常提醒、早预防、严监管。协同职能处室,完善作风建设联动机制,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和违规借贷三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作风办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一定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1.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把作风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作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教育引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学习教育中把作风建设提升行动与落实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结合起来,在全局营造实干担当比作风、争先进位优作风、清正廉洁抓作风的浓厚氛围。
3.提升工作质效。各处室、事业单位要以党建为统揽,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聚财为公 理财为民”为理念,强化“财政是品牌,我就是形象”的意识,践行财政“四不”服务承诺,切实推动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合开展、纵深发展,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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