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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企业债券偿债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3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1-31 公开日期:2013-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有效防范偿债风险,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债券融资稳健、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企业债券发行人运行情况检查及偿债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及要求,开展企业债券偿债风险自查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企业债券偿债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企业债券偿债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市各企业债券发行单位:

    近年来,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不断推进,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善民生和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企业债券规模的逐年扩大,做好偿债风险防范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2013年起,我市已发企业债券将陆续进入还本期,为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有效防范偿债风险,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债券融资稳健、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企业债券发行人运行情况检查及偿债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及要求,请你们开展企业债券偿债风险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2012年12月31日前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均应开展自查工作。主要自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是否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专项管理,企业现金流与偿债资金是否匹配,是否按计划提取本息兑付资金,是否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落实了相关偿债保障措施,偿债准备是否充分,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2012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率情况、所有有息负债情况、有息负债在五年内还本付息的时点及金额分布情况、发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债项目进展情况、偿债资金来源和还本付息情况、未来五年还本付息计划、偿债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发债前后企业治理结构和融资结构变化情况等。

    3、请在2013-2014年需偿还本金的发债企业填报《常州市企业债券2013-2014年还本付息计划表》(见附表)。

    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还本付息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提交我委财金处。我委将根据自查报告情况开展后续实地检查工作。

    联系人:张党军;联系电话(传真):85681086;电子邮箱:cszdj0618@163.com;联系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405室。

    附件:常州市企业债券2013-2014年度还本付息计划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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