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茂色织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九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3〕85号)要求,2014年6月11日,我局会同武进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市金茂色织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位于常州市武进纺织工业园凤凰南路18号,占地面积22475平方米,现有职工210余人,主要从事色织面料的浆纱、织造和后整理加工。2012年生产色织布300万米、浆纱600吨、后整理1200万米,年产值3000万元。公司建有100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市武进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14.94万吨、用电量540万度、消耗蒸汽2.64万吨、消耗天然气60万立方米。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南京川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后整理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3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一般。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37.8万元,重点实施了更换无油轨道定型机、余热利用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93.85万元,单位电耗、水耗、汽耗、油耗有所下降,节电15.48万度/年、节水1.14万吨/年、节汽2000吨/年、节油12吨/年,减少废水排放0.72万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一般,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较明显,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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