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下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宣教工作要点》已经委党组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宣教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纵深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奋力迈入“GDP万亿之城”的决胜之年。做好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对于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至关重要。依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常发改〔2023〕1号)精神,特制订我委《2023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宣教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全市“532”发展战略、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行发改职责,积极推进职能转变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和政策法规,动态调整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转方式、调结构、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审批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监测预警体系。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奖励等工作。
3.持续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完善配套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利用国、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任务,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梳理汇集和宣传,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政企沟通,健全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制度,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4.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建设监测治理和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督促地方各级政府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事项。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守信激励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罚相当。
(二)加强发改法治建设,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发挥立法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5.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足发展改革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美丽常州建设、信用管理等领域,做好有关立法研究论证、项目储备和推进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探索开展立法前评估,增强发展改革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落实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提高发文质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有碍社会公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制、备案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
(三)依法执行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7.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价格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落实公示制度。
8.探索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结果应用,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高效实施
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9.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统一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保障安全的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11.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五)加强法治宣教工作,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12.强化法律法规宣贯。依据法定职能,切实抓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贯彻工作,重点集中在《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价格法》等5部法律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部法规上。
13.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持续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政策,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14.落实法治教培任务。加强法治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学习活动,借助发改讲堂等平台,创新法治机关学习模式,以宪法、行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主要内容,提升知识水平,强化法律素养,拓展工作视野。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及时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换证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1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按清单分工落实。健全发改普法志愿者队伍,在“12.4”国家宪法日、发展改革系统专业法律法规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橱窗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普及教育活动。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新兴媒介,做好发展改革领域重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营造发展改革系统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制度,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16.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积极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示范项目效应。推进价格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网上办理,构建线上、线下双通道。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等平台的联动对接,深度融合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7.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诉讼案件旁听等活动,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答复应诉工作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行政复议生效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坚持源头治理和系统观念,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18.依法处理信访诉求。规范信访接收、受理、分办、处理、答复等程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信访工作。运用江苏“阳光信访”业务标准化模板,严格业务规范,进一步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组织保障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把推进机关法治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法治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一体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自觉接受权力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压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做好跟踪反馈。加强对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对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事项,加强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三是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发挥执法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开展重大决策、制定重要政策、签署重要合同、应对疑难涉法事项与问题前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法律风险。
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法律法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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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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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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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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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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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
投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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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宣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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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委党组学习。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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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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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
经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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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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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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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法宣办做好长江大保护法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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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国家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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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处、
法规和经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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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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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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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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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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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处、
收费处、
价格认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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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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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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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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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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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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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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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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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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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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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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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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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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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委党组学习。深入企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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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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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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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
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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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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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委党组学习。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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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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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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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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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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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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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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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
经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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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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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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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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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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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行服处、
重大办、
评估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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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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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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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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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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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行服处、
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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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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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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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委党组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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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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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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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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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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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宣传。
|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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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法规和经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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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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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依法治理
|
集中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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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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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管处、
粮储处、
评估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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