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相关非校事业单位,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实施方案》(常教办〔2022〕110号),全面加强实验课程体系建设、实验教学资源保障、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实验方法手段创新,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合研制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主要举措分工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相关单位及处室按照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主要举措分工方案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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