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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下列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金坛区: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武进区:湖塘镇、高新区北区、西湖街道部分区域(禾香路以南,丰泽路、延政西大道、云杉路以东,揽月路以北,霞飞路、延政西大道、凤苑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新北区: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街道、薛家镇部分区域(吕汤路以西、G42沪蓉高速以北区域除外);
(四)天宁区: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五)钟楼区: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五星街道、永红街道、西林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六)常州经济开发区: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
二、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具体规定,依照《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通告施行满两年后,重点管理区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