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丰富我市旅游产品供给,进一步提升工业旅游区品质,打造常州特色工业旅游品牌,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并依据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我局将开展2020年度省级工业旅游区申报工作,同时对2012—2015年认定的省级工业旅游区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级工业旅游区申报工作
各辖市区局要依据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加强对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督促其按照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建设与完善,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江苏省工业旅游区申请报告书》(附件1)和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附录A的“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评分表” (完成自评打分)申报台账电子版(整个台账PDF和WOR两个版本)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附件1中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意见由市局填写)。我局将于4月份组织初评工作,对初评合格的申报单位推荐至省厅进行评定。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今后省级工业旅游区申报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2020年是新规执行第一年,请各单位珍惜机会,把好申报单位数量和质量关。
二、省级工业旅游区复核工作
各辖市区局在开展省级工业旅游区复核工作前,要组织对2012—2015年认定的省级工业旅游区负责人进行新标准宣贯与培训,并指导、督促他们按照新标准对省级工业旅游区进行完善和提升,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同时将《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复核检查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报我局。对于已经不开展游客接待工作的、年接待游客量较低的和重创建轻管理、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省级工业旅游区,要通过复核检查工作,推动其进行整改、提升,确保省级工业旅游区的品质。我局将于4月份对复核情况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报省厅同意后将予以摘牌处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辖市区局要按照通知要求,依据2019年4月30日开始实施的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认真组织辖区内省级工业旅游区申报与复核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旅游高品质建设,助力常州文旅高质量发展。
2.各辖市区局在组织省级工业旅游区复核过程中,对原来用工业企业名称直接替代工业旅游区名称的,且不能体现工业旅游区特征的单位,要督促他们对工业旅游区名称重新拟定。
联系人:资源开发处
施月勇;
电 话:85686351 15906122660
附件:1.江苏省工业旅游区申请报告书
2.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复核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工业旅游区复核检查表
4.江苏省《工业旅游区规范与评定》(DB32/T 2039—2019)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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