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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22-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21〕109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1-12-29 公开日期:2021-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的通知
常城管〔2021〕109号

各辖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为规范城市树木修剪,根据《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市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修剪指南。

一、常见树木修剪示意图

上述图中,有关名词解释如下:

常规修剪是指不缩小原有树冠,不改变原有树冠形状,仅对树冠内部的枯枝、病枝、交叉枝、受损枝等内膛枝进行疏剪或剪截,以利于枝干通风透光的修剪。

回缩修剪是指缩小原有树冠,但仍保持原有完整的树冠形状,剪掉2年生枝条或多年生枝条一部分的修剪。

过度修剪是指去除原有树冠,仅保留部分分枝的修剪。

重度修剪是指仅保留树木主干,去除所有分枝的修剪。

二、修剪条件

城市树木生长影响采光、通风和安全,居民和单位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常规修剪。只有严重影响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并且常规修剪无法解决的,方可申请回缩修剪。

三、修剪程序

常规修剪由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需要进行树木回缩修剪的,按不同类型办理:

1.居住区和单位内的,由居住区管理单位收集汇总属地范围居民的回缩修剪要求,并征求相邻居民意见,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向区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绿化主管部门收到回缩修剪申请后,进行现场查验,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居住区管理单位获准后,必须公示回缩修剪方案,才能安排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施工。

2.公共绿地内的,由申请人向区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绿化主管部门收到回缩修剪申请后,进行现场查验,提出具体技术要求;申请人获准后,必须公示回缩修剪方案,才能安排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施工。

四、其他规定

1.区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修剪现场技术指导,回缩修剪事项应向市城管局报备。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过度修剪或重度修剪的方式进行修剪,否则擅自过度修剪视作损伤树木,擅自重度修剪视作砍伐树木,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3.城市树木除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外,各区绿化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城市树木的监管和督查,督促各管理单位,落实养护经费,执行管养技术规范。

本指南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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