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43号)要求,为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市民游客节假日精神生活,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免费开放工作。
一、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开放。全市公共文化设施要结合实际做好节假日及“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开放工作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如遇闭馆日,可在节假日后进行调休。
二、做好提前公告和流量引导。要强化能力保障,提高公共服务便利性。节假日或重要时间节点前要通过公共媒体、自媒体、张贴告示等形式公布各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及时更新流量信息,发布参观注意事项提醒等。
三、做好开放工作指导监督。各辖市区局、市文广旅局有关处室要做好对辖区内和条线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开展督导检查,补齐短板,有效提升供给水平。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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