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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4〕9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9-12 公开日期:2014-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常州市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
关于举办常州市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的通知
常教终〔2014〕9号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中专校、技校,局属各单位,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23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举办常州市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引领,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普及终身学习理念,创造、引领、满足市民的学习需求,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生活品位。
  二、活动主题
  “全民终身学习,创造出彩人生”。
  三、举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广新局
  (二)协办单位
  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
  (三)启动仪式承办单位
  溧阳市人民政府
  四、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指导委员会
  顾  问:王成斌(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海军(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丁伟明(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丁  一(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庆(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胡  鹏(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  进(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唐华新(溧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  涛(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会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胡  鹏(兼)
  副主任:吴继康(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沈玉俊(常州市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蔡廷伟(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王 中(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
      巢小平(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吴建军(常州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处长)
      张惠芬(常州开放大学副书记)
      水虎远(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单位、社区培训学院、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负责人,部分社区教育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为保证2014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以下简称“推进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推进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由王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水虎远、葛俊芬、仲红俐组成。
  五、活动时间与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全民终身学习,创造出彩人生”的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系列继续教育与全民学习活动。主要包括:举办学习论坛、道德讲堂、报告会、读书会、培训讲座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才艺展示等主题文体活动;开展制作宣传版面、编纂学习手册、资料卡片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进社区以及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推进周”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工作,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广泛发动,吸引更多的市民和社会组织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要以“推进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深度报道典型案例,集中展示终身学习成果(“推进周”投稿发至常州终身学习指导中心,邮箱czzsxx@126.com,联系人:葛俊芬、仲红俐,联系电话:86857035),并通过举办“推进周”启动仪式等活动,积极营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活动落实。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其他各类人群积极参与“推进周”活动,帮助和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终身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从引导教师形成终身教育观,帮助学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为社区居民的学习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积极开展“四个一”(一次主题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板报宣传、一次志愿服务)等活动。
  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工作计划,在“推进周”期间,重点推进相关工作。各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要加强宣传,推出特色项目,为我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其他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本次“推进周”主题,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并在搞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所在地社区教育学习活动,有序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
  各社会办学单位要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公益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倡导为他们举办惠民培训项目,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今年“推进周”的主题和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精心制订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10月10日前将活动周启动仪式方案、活动周实施方案和具体活动安排表的电子稿(详见附件2)发至常州终身学习指导中心。
  为确保“推进周”的活动质量,“推进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协调安排现场察看、项目观摩和媒体采访等活动。
  (四)及时总结表彰。“推进周”活动结束后,各地教育部门、局属各单位以及其他参与单位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总结和五张反映“推进周”的照片或活动记录光盘(不超过5分钟)于11月5日前发送至常州终身学习指导中心。活动主办方将对“推进周”中组织严谨、内容丰富、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表彰办法详见附件3)
  各地、各单位开展“推进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要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对接需求,坚持简朴,注重实效,努力推动我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附件:
  1.“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宣传提纲
  2.“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项目安排表
  3.“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组织奖评选办法(试行)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广新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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